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陕西师范大学诚聘“三秦学者”特聘教授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分享到

  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学校现设有18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5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 105 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 40 个一级硕士学位点, 190个二级硕士学位点, 1 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含工程硕士 8 个领域)。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 4 个;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2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 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 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4 个。

  一、岗位简介

  “三秦学者”岗位系中共陕西省委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设置的特聘教授或特聘专家岗位,是中共陕西省委、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更好的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面提升陕西省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而推出的具体战略举措。2014年我校获准设立“传媒与文化产业”岗位。按照陕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特向国内外(含学校内部)招聘“三秦学者”岗位特聘专家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学风严谨,爱岗敬业;

  2.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层面重大科研项目或应用项目,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传媒—文化产业建设理论与实践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学科团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能够在第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学术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6.获聘后全职在受聘岗位工作。

  三、岗位职责

  1. 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 正确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提出并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组织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推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3.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前沿,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 负责本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5. 负责牵头组织协同创新中心,与政府、媒体、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传媒—文化产业的重大项目研究。

  四、支持方式

  1、特聘教授享受陕西省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以及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为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160平方米的校内有偿集资住房1套(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教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以其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房补和安家费标准面议。

  3、根据工作设想和聘用合同,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含条件建设经费)。

  4、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

  五、招聘程序

  1、有意申请者请填写《陕西省“三秦学者”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rsc.snnu.edu.cn/2010/shqb.doc)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于2014年9月15日前发至我校人事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稿发送到下面的邮箱:rcb@snnu.edu.cn)。附件材料包括(请装订成册):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申请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国外申请者有困难时可以不经过检索机构盖章);

  (5)申请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承担责任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电话、E-Mail);

  (8)2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9)列出5~7名申请人认为本领域最有影响的人(包括姓名、职务和任职单位);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的相关材料。

  2、学校成立由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

  3、学校根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择优确定人选,参加陕西省委人才领导小组组织的省级答辩,通过后方为入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高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86-29-85310456 +86-29-85310455

  传真:+86-29-85310456

  E-mail:rcb@snn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710062

打印本页 我要纠错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